邵陽新聞網(wǎng)11月8日訊(通訊員 羅曉舞)“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學生,尚未成年,又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,如果家庭監(jiān)管條件較好,我建議不批準逮捕。”近日,邵東市檢察院舉行未成年人案件審查逮捕不公開聽證會。該市人大監(jiān)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謝德紅、部分市人大代表、該市教育局保衛(wèi)股負責人、該案辦案民警、犯罪嫌疑人就讀學校領導代表及班主任參會。聽證會由該院院領導尹喜安主持。
2020年10月,因小明借小軍的摩托車不愿歸還,雙方在QQ上發(fā)生矛盾,并約架。小軍糾集小鵬、小達,小明糾集小彬、小同(未滿十六周歲)、小西(未滿十六周歲),雙方到約定地點會面,并相互扭打。打斗中,小軍用管殺砍傷小明左手手掌。發(fā)現(xiàn)小明受傷,雙方散開。案發(fā)后,小軍、小鵬、小達家屬積極賠償,雙方達成和解。
承辦人謝楚珍介紹上述案情后,犯罪嫌疑人所在學校的領導代表和班主任介紹了他們的在校表現(xiàn),“成績不太好,但還算服管教”,并建議不批準逮捕。邵東市教育局保衛(wèi)股負責人表示,作不捕后,要強化對他們的監(jiān)管,增強法治意識,以防再次誤入歧途,并要做到公平對待,不僅不能歧視,還要給予更多的溫暖和關愛。
人大代表們建議,在綜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在校表現(xiàn)、生活環(huán)境、家庭監(jiān)管條件等方面因素的基礎上,作不批捕,并建議學校在今后的教育中,將道德教育與法治教育深度融合。
謝德紅表示,對4名嫌疑人是否逮捕沒有傾向性意見,但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,舉行不公開評議,既能有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,又有利于實現(xiàn)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,方式方法值得肯定。
根據(jù)本案的事實和證據(jù)情況,充分考慮評議會各方意見后,邵東市檢察院對案件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。(文中涉案人員均系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