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7日9時起,湖南進入防汛Ⅳ級應急響應。17日,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發(fā)出通知,要求全省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揮部、省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響應要求,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災責任制,堅決壓緊壓實屬地責任、部門責任、包保責任,及時對防汛抗災工作作出有效部署。
通知指出,在具體工作上,要突出山洪及地質災害防御、中小河流洪水防范、涉水工程防守、城鎮(zhèn)防澇等重點,迅速采取有力行動,加強巡查防守、預警叫應和應急處置,提前轉移危險區(qū)群眾,確保應轉盡轉、應轉早轉,堅決避免人員傷亡,全力確保度汛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