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陽新聞網(wǎng)訊(尹奕丹 朱順翠)因不忍看到女兒毒癮發(fā)作時的痛苦情形,多次攜帶毒品供女兒吸食,近日,北塔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對彭某提起公訴。
彭某女兒因吸食毒品染上艾滋病,自2011年起一直在邵陽市特殊病人收治中心隔離治療,治療期間她一直與與邵東的毒販聯(lián)系買毒,并要求彭某為其將毒品帶至邵陽,彭某因不忍看到女兒毒癮發(fā)作時的痛苦不堪,分別于2011年12月、2012年1月從邵東攜帶6克、12克海洛因至邵陽供女兒吸食。
北塔區(qū)人民檢察院認為,彭某出于父愛為女兒帶毒,出發(fā)點值得同情,但毒品是國家嚴格控制和嚴厲打擊的對象,任何人幫助其在市場上流通都將受到法律嚴懲,且這種溺愛行為只會讓女兒深陷毒品的泥潭無法自拔。最終,彭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三千元。
【作者:尹奕丹 朱順翠】
【來源:邵陽新聞網(wǎng)】
【編輯:李慧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