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瑤是瑤族中的一個古老分支,居住在隆回縣北面的虎形山瑤族鄉(xiāng)、小沙江鎮(zhèn)、麻糖山鄉(xiāng)、大水田鄉(xiāng)境內(nèi),總?cè)丝诓坏揭蝗f,但他們卻擁有著源遠流長的本民族文化,博大而精深。尤其是花瑤民俗中所蘊涵的精神實質(zhì),恰恰彰顯了邵陽精神的重要特質(zhì):重信重義,敢為人先,文明開放,求實圖強。由于篇幅有限,本文僅從花瑤婚俗中截取點滴以佐證,亦足以窺一斑而見全貌。
一、花瑤婚姻一夫一妻制充分體現(xiàn)了重信重義的精神。
花瑤婚姻自古實行一夫一妻制,信守情感專一,忠貞不二?;ì幠信坏┙Y(jié)婚成為夫妻,無論貧窮、疾病,都要不離不棄,相濡以沫,從一而終。對于花瑤而言,別說納妾是天方夜譚,就是離婚也比登天還難,二者都是丑事,是對愛情的背叛,對婚姻的背叛,對良心的背叛,雙方家庭都不會同意。過去,離婚被花瑤視為大逆不道的事情,即便女方不能生育也不會離婚。有花瑤山歌為證:生要連來死要連,生死要連一百年。
另外,從可信的歷史文字資料上看,也充分證明了花瑤恪守一夫一妻制,重信重義的事實。清咸豐元年(1851年)編修的花瑤《奉氏族譜》中,就沒有出現(xiàn)過同一奉氏男子擁有兩個(更不用說以上)媳婦且兩個都有子嗣的現(xiàn)象。也就是說,《奉氏族譜》里完全沒有“此子正出,彼子旁出”的記錄。
二、花瑤率先實行一夫一妻制充分體現(xiàn)了敢為人先的精神。
一夫一妻制亦稱“單偶婚”、“個體婚”,一男一女結(jié)為夫妻的婚姻形式。與之相對的是一夫多妻,一妻多夫。在我國,到中華民國時才將一夫一妻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。而花瑤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經(jīng)形成了穩(wěn)定的一夫一妻制,但這種制度不是明文規(guī)定的律法條文,而是民族內(nèi)部約定俗成的規(guī)矩或習俗。著名民族學者徐祖祥先生在《瑤族文化史》(云南人民出版社,2001年,)第233頁、255頁中指出,“瑤族先民進入這種婚姻形態(tài)應是在他們尚居于長江中游的三苗時期。”他還非??隙ǖ卣f:“瑤族的一夫一妻制很早就已確立。”“宋代時,瑤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為主。”并從《文獻通考》、《桂海虞衡志》等古籍中都找出了證據(jù)。
三、花瑤以歌定情的自由戀愛充分體現(xiàn)了文明開放的精神。
花瑤男女談婚論嫁的思想觀念非常文明、開明、開放。他(她)們自由奔放地追求愛情,不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從,不講門當戶對,只講情投意合,兩心相依。青年男女們戀愛不須媒人牽線搭橋,更沒有什么雙方親人陪同相親和舉行見面禮等(在花瑤中,青年男女自己確定了戀愛關(guān)系準備談婚論嫁時,才會請媒公提親),而是在山間勞作、閑暇或節(jié)日喜慶活動時,以對歌的方式進行心靈溝通,情感交流。小伙子們看上了哪家姑娘,就會爭相與她對歌,用山歌大膽表達自己的心意,追求自己的真愛與幸福。
事實上,在整個花瑤男女戀愛與談婚論嫁過程中,男女雙方父母是不干涉子女的,選什么樣的媳婦、女婿,都是兒女自己說了算,他們只全心全意負責操辦婚禮酒席,其文明開放、民主自由的觀念與做法真是令人羨慕。
四、花瑤的內(nèi)、外婚制充分體現(xiàn)了求實圖強的精神。
以民族而論,花瑤實行比較嚴格的內(nèi)婚制,即花瑤人只能與自己的族人通婚,而不能與異族通婚;以姓氏而論,花瑤實行非常嚴格的外婚制,即花瑤只能與異姓族人通婚,同姓堅決不婚。
花瑤為什么要同時實行內(nèi)、外婚制呢?
花瑤并不是不明白保證后代健康、智力和聯(lián)合多方力量的道理,實行嚴格的內(nèi)婚制,只是慘痛的歷史遭遇逼得他們只能這樣做。在執(zhí)行民族歧視、壓迫、甚至滅絕政策的封建社會,長期的民族生存危機逼得花瑤人不敢信任異族人,與異族通婚不僅意味著民族將被同化、弱化,進而導致整個民族的實質(zhì)性消亡;在危急的年代,更意味著奸細的混入將直接導致花瑤在軍事上的徹底潰敗,甚至亡族滅種。所以,內(nèi)婚制是花瑤在長期悲慘歷史遭遇中,根據(jù)本民族的實際情況做出的行之有效的自我保存和圖強機制。
在實行以民族為單位的內(nèi)婚制的同時,花瑤人為了彌補內(nèi)婚制的缺陷,確保本民族的人口生育質(zhì)量和內(nèi)在發(fā)展活力,更嚴厲地實行著以每一姓氏為單位的外婚制。花瑤同姓男女不要說結(jié)婚,即便是戀愛也絕對不行,否則就會被族人嚴懲。花瑤實行內(nèi)、外婚制是針對整個種族的求實圖強之舉。